新闻活动

省科技厅解读:《湖北省深入实施“科技金融+”行动 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》

聚焦政策

2026年6月9日,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湖北省深入实施“科技金融+”行动 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》(鄂政办发〔2026〕13号),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。现对《实施方案》出台背景、主要内容和特点解读如下:

一、出台背景

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,“十五五”期间要“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”“大力发展科技金融”;中办、国办《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》明确提出,要“促进科技、产业、金融良性循环,构建与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系”。近年来,我省先后出台《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服务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》(鄂政办发〔2024〕21号)《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》(鄂办文〔2025〕23号)《高水平推进武汉科技金融中心建设的工作方案》(鄂金委办发〔2025〕21号)等系列政策文件,为完善我省科技金融体系,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奠定了坚实政策基础。但对标国家要求与先进地区发展水平,仍存在体系化能力不足、整体效能偏低等深层次问题。

省委、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,全省科技创新大会要求,强化“融”的效能,以科技引领加快构建体现湖北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;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,要求系统研究制定“科技金融+”行动方案,加快重塑现代科技金融体系,更加有力有效支撑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。根据省委、省政府相关工作安排,省科技厅会同有关方面开展多轮专题调研,广泛听取科创企业、金融机构、高校院所和专家意见建议,研究制定了《实施方案》。

二、主要内容

《实施方案》遵循现代金融规律、科技创新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,坚持需求牵引与问题导向,从重塑科技金融供给体系、赋能融合发展关键环节、构建融合发展优良生态3个方面,提出了21项具体举措。

(一)重塑科技金融供给体系(第1—3条)。突出科技金融主导作用,厘清“谁来+”的问题,着力从股权投资、债权融资、资本市场三个维度重构科技金融供给能力。一是做大股权投资引导,构建覆盖全创新周期的“创投+产投”基金群,大力引进天使投资、创业投资、私募股权基金来鄂发展,深化QFLP试点拓宽海外资本供给,发挥社保科创基金示范效应,用好AIC股权投资试点政策。二是做强债权融资增信,以数据增信与财政增信双轮驱动,深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三项改革全域试验,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支撑,深入推进“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”。三是做优资本市场募资培育,健全分层分类上市培育梯队和优质后备企业资源库,扩大科创债券发行规模,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和私募基金份额转让平台功能。

(二)赋能融合发展关键环节(第4—17条)。着眼高效精准匹配金融资源、科技资源与产业资源,明确“+什么”的问题,通过科技金融“+科技研发”“+成果转化”“+产业培育”“+人才保障”,构建完善全链条、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。

一是实施“科技金融+科技研发”行动,着力完善多元投入格局(第4—6条)。力争发挥科技金融在基础研究投入、关键技术突破和实验室体系建设中的资金保障与风险分担作用,为科技创新底座提供稳定多元的金融供给。主要包括:拓宽基础研究资金供给渠道,推动设立联合基金和公益性科技基金会,开发“研发贷”“研发保”等专属产品。构建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全周期金融支持体系,深化“拨改投”改革,组建重大技术攻关项目“共保体”。建立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金融服务机制,推动政策性银行加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持力度,打造环大学科技金融生态圈。

二是实施“科技金融+成果转化”行动,着力打通价值转化链条(第7—10条)。力争推动金融服务全程介入成果转化的前端、中端、后端,形成覆盖转化全过程的金融支撑链条,为科技供给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供顺畅高效的金融通道。主要包括:探索构建科创项目遴选机制与服务体系,健全“投资路演、大赛选拔、专业评审”三类遴选机制,推动金融机构前置参与成果发现与评价。完善验证、中试、孵化全链条金融服务,支持早期项目开展概念与中试熟化,推动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探索“孵投联动”模式,指导推出“中试平台贷”“概念验证险”等专属产品,形成“基金+贷款+保险”集成服务链条。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与限时转化,建立职务科技成果产业界定与动态处置机制,推动保险担保机构参与转化风险覆盖。完善高价值专利转化金融支撑,探索以知识产权整体评价替代单一价值评估,支持知识产权ABS等模式创新。

三是实施“科技金融+产业培育”行动,着力完善全周期资本赋能体系(第11—14条)。立足企业成长阶段和三大产业领域两个维度,综合运用差异化金融工具,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全周期金融支撑。主要包括:构建科技企业金融服务链条,实施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计划,创新“共赢贷”服务,健全“金种子”“银种子”分层培育体系。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,综合运用并购重组、再融资、资产证券化等工具,加大技术改造、智能升级、绿色转型金融供给,降低新装备新材料应用风险。促进新兴产业集群式发展,加快构建“一集群一赛道一基金”模式,推行“园区贷”“批量授信”等供应链金融,以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。助力未来产业培育壮大,围绕6G、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打造标杆性应用场景,探索“场景贷”等产品,构建完善人性机器人母基金等基金体系,构建适配未来产业特征的金融培育生态。

四是实施“科技金融+人才保障”行动,着力构建人才价值激活机制(第15—17条)。推动人才的创新价值显性化、信用化、可交易化,进一步打通人才保障的金融通道和创新发展的价值链条。主要包括:探索人才价值评估与赋能模式,完善“人才有价”评估模型,将评估结果与银行授信、担保额度挂钩,推动“科技人才贷”“青创贷”“扬帆计划”等扩面提质。提高金融服务高层次人才创业效能,加大对青年科创人才群体的支持力度,支持顶尖科技人才创新创业。加大技术经理人培育激励,支持高校开设技术转移等课程,培育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,支持通过“服务换股权”参与成果转化,建立与成果持有人、投资机构的三方利益共享机制。

(三)构建融合发展优良生态(第18—21条)。创新服务保障体系,解决“怎么+”的问题。着力从推进机制、服务生态、对接平台、配套改革四个维度构建融合发展优良生态。一是构建融合发展的推进机制,建立省相关部门、中央在鄂机构以及武汉市政府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,完善科技金融全口径监测制度,清单化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。二是优化科技金融服务生态,发挥省科技金融服务联盟作用,探索建立省级科技风险鉴定评估机制,高质量建设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,构建“五链融合”科技金融生态体系,开展“项目融资直通车”对接活动。三是完善多功能对接服务平台,高标准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、武汉科技金融服务中心、湖北科创企业“智慧大脑”平台,完善集“线上淘宝、线下广交与科技创新Mall”多元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对接服务平台。四是推进关键领域配套改革,深化科技管理体制、新型分配制度、国有“三资”管理改革,完善考核激励机制,明确尽职免责边界,防范资本无序扩张,实现创新活力与风险防控的动态平衡。

三、主要特点

(一)突出问题导向,强化金融主体主动作为。《实施方案》根据“政府引导、金融主体、市场运作、社会参与”四项原则,明确由金融主体作为“+”的主力,以确立科技金融的主动作为地位与主动服务路径为核心,通过重构股权投资引导体系、债权融资增信体系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募资培育体系,加快完善“投、贷、债、险、担”全业态科技金融工具,持续提升科技金融供给的质量、效率和公信力。

(二)突出精准滴灌,推动供需两端深度融合。《实施方案》通过实施四大行动,将金融资源精准配置到科技创新的关键环节与核心要素,打通“科技-产业-金融”良性循环的价值链条,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供关键支撑,努力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、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。

(三)突出机制创新,确保政策举措落地见效。《实施方案》持续深化一系列关键领域配套改革,有效破除体制机制障碍,形成鼓励创新、宽容失败、高效联动的融合发展生态。同时,围绕三大板块,细化50条工作举措,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,构建省市联动、部门协同、多方参与的推进机制,确保各项举措取得实效。

来源: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